新例要求大马路旁居民须自行剪草遭反对

根据多伦多市议会去年通过的新附例,居住在大马路旁的居民必须自行为屋外篱笆与马路之间的公共范围进行保养,市府不再提供有关服务,令士嘉堡长者居民十分不满。

 

该区长者表示,市府收足税却业主在市府的官地上劳动,政策既不公也对居民构成危险。居住在士嘉堡繁忙路段Garrard St. E.,现年65岁的居民Dennis Elgie表示,这条道路行驶的车辆时速高达60公路或以上,在如此的路边剪草感到十分惊吓。他与10多名当地居民曾向该区市议员Gary Crawford投诉。

 

曾指该附例带来『荒谬后果』的市议员Gary Crawford指出,市府应考虑豁免居住在繁忙街道旁的居民由运输部负责有关的保养工作。

 

不过,Etobicoke-York交通规划经理Allan Smithies表示,BramptonVaughanPickering大马路附近居民均须承担剪草的责任,并且指没有证据显示,在每小时60公路车速限制的路旁剪草不安全,也没有接获剪草期间与行驶车辆发生事故的受伤报告。

 

根据『毒杂草法令』(Noxious Weeds Act),居民必须把屋外野草剪至高度在20厘米以下,也需保持屋外路面清洁,不得留有垃圾、树叶和杂草。违例者可被判罚200元。

 

公路事务地区经理Trevor Tenn表示,士嘉堡去现约有1200户居民须负责屋外路面的保养工作,但截至七月初未有居民遭罚款,执法人员只会敲门,礼貌地提醒居民进行保养。

 

来源:多伦多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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