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口统计国际住房负担能力调查(Demographia International Housing Affordability Survey) ,加拿大2014年主要市场的屋价非常难负担,而多伦多是加拿大第三个最难负担住房的城市,至于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国际大城市之中,多市则排在第十三位。
这项调查以去年第三季的资料為依据,将住房负担能力分為四级,如果屋价收入比在3倍或以下,便属于可负担级别,至于3.1至4的幅度之内,则属于中度难负担。餘下的两个级别是非常难负担及严重难负担,屋价收入比依次為4.1至5和5.1及以上。
这项调查已于本周较早时发表报告。据资料显示,本国共有35个城市成為调查对象,当中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高至4.3的非常难以负担的水平,而全国来说的房价收入比则為3.9,难以负担的程度属于中度。
长久以来,温哥华是全球严重难负担的大城市之一。报告指出,温哥华去年的情况没有改变,房价收入比由2013年的10.3进一步上升至10.6,成為调查涵盖各地之中第二个住房最难负担的城市,仅次于香港。
资料显示,去年第三季,温哥华屋价中位数是704,800元,乃是家庭收入中位数66,400元的10.6倍。
这项国际调查迄今已经进行了11年。报告指出,与首年的结果比较,温哥华去年的房价收入比已经增加了一倍。
多伦多的住房负担能力也不断转差。根据这份报告,由于受到安省政府的城市规限政策的影响,多伦多的住房负担能力持续恶化,至去年房价中位数上升至482,900元,乃是73,900元的家庭收入6.5倍。在过去11年,多伦多的房价收入比已增加了超过65%。
加拿大整体来说,房价收入比维持在3.9倍,属于中度难负担级别的上限水平。
本国第二个最难负担的城市是维多利亚(Victoria) ,房价收入比达到6.9。该省的基隆那(Kelowna)则以6.4仅次于多伦多排第四位。同是位于卑诗省的菲沙河谷(Fraser Valley)房价收入比是6.1﹐排第五位。
这次的调查又显示,本国房价最容易负担的城市是纽宾士域省的蒙克顿(Moncton) ,房价收入比只是2.2。此外,同属于该省的圣约翰市(Saint John)及弗雷德里顿(Fredericton)的房价也属于可负担之列,因為房价收入比均是2.5。
(来源:明报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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