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动真格!炒房逃税平均每单罚3万

Newswire报道,加拿大税务局(CRA)近期公布了审查房地产交易中的逃税漏税问题,表示过去三年,税务局在审计中找出相关房地产行业的$5亿9260万元额外税款。同时期,税务局的审计员审核了安省和卑诗省超过3万份档案,开出罚单1400多张,罚金超过4370万元,平均每笔3万。

 

根据多伦多地产局(TREB)早前公布的数据,2017年通过MLS系统的房屋交易量是92,394间。温哥华2017年的房屋交易量是35,993间。若据此计算,多温两市过去三年有7%的房屋交易接受了审核。

 

税务局在新闻稿中强调,将维护加国税收系统的公正性,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不法行为,特别是在温哥华和多伦多这两个市场。

 

税务局称,税务局将继续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逃税漏税行为,采取实际行动予以打击。

 

2017-2018年度,税务局通过评估,找到额外的税收收入比2016-2017年度多了1亿零20万元。同期,开出罚单金额也比上一年同期增加1920万元。

 

税务局通过多种渠道发现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逃税行动,包括与各省和地区以及市级政府合作,利用各种工具和方法获取具体和有用的信息来严打逃税,追回未支付的收入税以及公寓销售中的GST/HST等。

 

国家税收部长Diane Lebouthillier表示,对于众多辛苦打工的中产加拿大人而言,购买首个住房是一个巨大的成就,多数纳税人都遵守税法,因而必须让那些违法者受到处罚。“今天公布的这一成果,体现了政府要打击那些不守法规者的决心。”

 

以下是关于房地产税收的要点:

 

*新屋和全面翻建的住房或出租屋,建筑商在出售时必须向税务局(CRA)代收代缴GST/HST。新屋买家在申报新屋退税时必须确定遵守有关规定。

 

*CRA发布“没有名字人士要求令”(unnamed persons requirements),强制公寓开发商和建筑商提供楼花销售有关客户的信息和文件。这些信息被用于审核那些可能没有正确申报收入税和GST/HST的人。

 

*在加拿大通过买卖房屋获利并不违法,但是有关收入属于商业收入,必须向CRA报税。

 

 

 

 

 来源:加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