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同居;第二步分手;第三步分房子?

古语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优衣库。年轻人有时候一冲动就在一块儿了,然后又一冲动就分了。

 

所以经常有人忧心忡忡地说:儿子毕业以后我给他买了房子,然后他和女朋友同居了,那他俩分手的时候,女孩能分走我家一半家产吗?

 

对这个问题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回答,那就是“不能”。但这个“不”字也是建立在良好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行为之上的。现在咱们来从头儿看一下这个问题。

 

正式结婚(Legally Married)

 

1首先,安省大名鼎鼎的Family Act,对只有正式结婚的(legally married)才适用。

 

2 Family Act 的基本思想是宣扬夫妻对婚姻的贡献是平等的,所以无论实际上谁多挣钱、谁多出力、谁出轨、谁作(一声),分财产时一律平等,也就是说是否有过错对财产的分配并不产生影响。

 

3对法律上正式结婚的夫妻,可以有大于一处的婚姻住房(matrimonial home)。对婚房来说,不论名字是否在产权上,双方都有权利住在婚房里,直到出售。

 

4没有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私自卖房、换锁、refinance婚房; 分手时婚房平分。

 

5但,婚前财产不必平分,平分的是婚后的增值部分。比如老公婚前有一套40万购入现已付清的condo,离婚时价值50万,婚后增值的10万要平分。

 

6分居后搬离的一方若不付房贷,另一方有责任负担全部。

 

7分手以后要求分割财产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分居后的6年内,离婚后的2年内。

 

8一方收到的赠与、遗产、保险赔偿是不用分的,动用这些财产来购买的财产(比如保单)同样不用分走。

 

9一方因照顾家庭而离开全职工作超过3年的,可以获得对方支付的短期赡养费。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全职照顾家庭超过15年,则可视为完全丧失回归社会的工作能力,另一方要支付终生赡养费。

 

10一方过世,婚内有遗嘱,有两个选择:遵从遗嘱的分配; 若对遗嘱不满意,可在6个月内向法庭申请equalization of net family property。

 

11一方过世,婚内没遗嘱, 也有两个选择:根据没遗嘱 “intestacy rules”进行分配; 或者6个月内向法庭申请 equalization of net family property。

 

同居伴侣(Common-law )

 

1加国各省对common-law的权益分别有自己的规定,所以要看自己居住省份的法律。

 

2在安省,common-law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但通常是指:同居3年以上,或同居1年以上并有孩子。

 

3在安省,同居关系不受Family Law Act 的保护。

 

4如果名字没在房子title上,分手时没有权利继续住在对方名下的房子里。

 

5拥有房子的一方,无须对方同意就可以自行处置房子,比如卖房或refinance。

 

6分手时,只能带走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对方一针一线,但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得到赡养费(这一点不常见、不保证)。比如:一方为了照顾家庭放弃了全职工作。

 

7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比如同居期间共同购入一房,双方名字都在 title 上的,可以平分。

 

8同居期间,一方过世,若没留下遗嘱,另一方不能继承任何财产。 财产由过世者的孩子和亲属按继承法顺序继承。有遗嘱则按照遗嘱。

 

9同居配偶没有权利分割对方名下财产,除非一方有明显的“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比如:一方是借助另一方的付出和贡献得利的; 一方被剥削(be deprived),另一方的富有与剥削这一方有联系; 一方会因为分手而贫困,另一方没有足够好的理由不分割财产; 一方受损没有法律依据来证明。

 

 

举个安省的真实案例:男女俩人同居19年,共同经营生意成功,但所有资产都在男方一人名下。女方不堪忍受家暴提出分手。由于二人只是common-law关系, 法官判定女方不能拿走任何男方名下的财产,只判给女方5% 的生意收入。女方不服,上诉。二审终于判得女方应得男方一半资产。

 

这个案子里,男方的财富是借助和女方多年共同奋斗的结果,如果他们法律上是合法夫妻,女方可以分婚后共同奋斗所有家业的一半。因为没有结婚,同居配偶不受安省法律保护,男方在女方蒙受损失的基础上得利(资产一人占有),积累了大量财富,而且女方作为受损方并无法律依据 – 付出 19年的劳动却无任何法律或书面依据表明她已经付出,女方因分手而变得穷困潦倒。所以,这个案子二审时,上诉法庭推翻了一审判决。这个案子本应到此为止,给我们留下个公平圆满的结局。但是……

 

男方对二审判决不服,继续上诉,漫长的诉讼过程使女方心力憔悴不堪重负,没能等到结局就跳楼自尽。

 

 

 

同居关系在分手时需要注意的几点:

 

  1. 分割对方的财产则必须向法庭证明在关系存续期间,自己对家庭财产的积累有贡献,比如付了装修费,共同支付房贷。

 

  1. 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 – 分居后2年内。

 

3.同居关系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使用同居协议、让对方立遗嘱 、建立信托、购买人寿保险等等。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己方是受益人。

 

再提一句婚前协议 (Prenuptial Agreement)

 

  1. 允许双方按照婚前协议分配,不按照上面的法律规定分配离婚时的财产;

 

2.协议双方允许明文写:“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一旦分手,你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只要双方签字就有效。

 

思考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法庭判决取决于可以被证明的证据,很多事实如果不能拿到证据证明,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很多时候在法庭上讲感情、讲良心是没什么用的。

 

不要道听途说,不能用个人感情和道德观念来衡量法律是否公平。

 

 

来源:多伦多房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