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简称“OEB”)提醒消费者在与能源零售商签署合约前,要做好自己的研究功课。能源局在年初已经实施一条新条例,保护消费者得到上门推销的电力和天然气零售商的公平对待。
条例在2011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1月1日后签署或更新的合约。能源局发言人Alan Findlay说,消费者在零售商上门推销时通常感受到压力,或被诱惑当场签署合约,而没有足够时间考虑他们的选择。条例的重点是保证消费者获得他们真正需要的信息,在签署合约前作出正确的决定。
在新条例下,能源零售商必须给出他们与当地电力和天然气公司收费的价格比较,当地公共事业公司收取的费用由能源局设定,每6个月调整一次。有些消费者选择与能源零售商签署合约,在合约期内获得固定价格,而不是让价格每年变动两次。
新条例给予消费者多个机会,在免受罚款的情况下取消长期能源合约,甚至于在收到第一张账单后仍可这样做。另外,违约的罚款额也被降低,对于电力合约,合约剩下的时间每年只能收取50元罚款;对于天然气合约,合约剩下的时间每年只能收取100元罚款。
上述的变动时根据2009年的一项立法而作出的,旨在治理省府所称的能源零售商采取的欺骗和不公平的做法,进一步保障省民的权益。
OEB建议的电力合同样本:
http://www.ontarioenergyboard.ca/documents/lang/ds/ds-electricity-d2d_Chinese.pdf
OEB建议的天然气合同样本:
http://www.ontarioenergyboard.ca/documents/lang/ds/ds-gas-d2d_Chinese.pdf
OEB官方网站:http://www.ontarioenergyboard.ca/OEB/Consu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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