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安省租金增幅准则

每年安省政府都公布租金增幅准则。2004年的租金增幅准则是2.9%,新的租金增幅准则适用于200411日至20041231日任何时间。房东未经安省租务法庭(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批准,对现住租客加租不得超越租金增幅准则。

 

加租的先决条件是现时的租客已住满12个月,或距离上次加租已满12个月。房东必须在加租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租客。

 

安省政府的租金增幅准则是从1987年开始设立。

 

(欲知之前每年的租金增幅准则,请参阅《实用知识窗》栏目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