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向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他透露:《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已形成初稿并进入论证阶段,《办法》将制订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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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直言社区管理三大问题
“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过重、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组织不能有效承担政府转移社会服务职能”,“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存在矛盾和问题,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副市长吉林在报告中指出,北京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尚存在三大问题。
在谈到目前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吉林说,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不能及时公布或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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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将出明确标准和项目
吉林在报告中指出:针对现实工作中的问题,已形成初稿并进入论证阶段的《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将“重点突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结合”。
吉林说,即将出台的《办法》一是要明确社区居委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二是要制订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行为,三是要明确划分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理处的管理职能,构建系统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2514个,物业管理企业2458个。
3年内整治1582个老旧小区实工
吉林在报告中同时指出:今后三年内,全市1582个20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将得到整治,其中今年年内将完成对270个直管公房小区的整治。目前市规划委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建设每个社区300平方米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划也正在组织实施。
吉林说,这些小区普遍存在房屋老化、配套不齐、绿化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等问题。“不过在2008年奥运会前,这1582个老旧小区将全部完成整治工作,今年就得完成对270个直管公房小区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