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帐目一塌糊涂

据报道称,自从2001年成立以来,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公司(Toronto Waterfront Revitalization Corp.)支出差不多3,000万元。这笔经费由联邦政府、安省政府和多伦多市政府3份平均负担。
 
合同违规
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公司与3级政府所签署的协议规定,任何超出75,000元的合同,无论是建筑、提供货品或服务,均须公开竞投。然而审计人员发现数额相等於总支出1310份合同,完全没有经过公开竞投程序。
 
此外,还有两份重要的合同,是在开始提供货品或者服务後两年才签署的。这种做法明显是违反规则的。
   
联邦人力资源兼技能发展部的审计文件没有列出公司名称,或者提供违例合同的细则,譬如合同的价值等。
   
文书错漏
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公司行政人员数次往海外旅行,事前没有得到联邦政府为了监督支出项目而设的事务部许可。同时,公司文件没有进一步列明旅行费用和目的地。
   
审计人员抽查由200111月至20043月的公司内部档案,也发现文书错漏的例子。负责监管该公司的联邦事务部表示,将著手调查签订合同的程序以及出外旅行的政策,定於明年3月前解决问题。
   
审计文件又指出,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公司“目前正在制订旅行政策”。事实上,该公司须公开竞投的75,000元最低限额,已经比许多联邦政府部门的限额高得多,一般而言,超过25,000元的合同都是用竞投方式进行的,有些政府部门的限额低至5,000元。
   
如今接管监督多伦多湖滨振兴计划的联邦公民与移民部说,由於这次审计,政府将调查没有经过投标就签署的10份合同。
   
自从20034月起出任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兼总裁的甘宝(John Campbell)说,出现问题的合同都是公司刚组成时签署的,过去两、三年内他们对于竞投程序执行得相当严谨。
   
甘宝补充说,他和董事会主席冯罗拔(Robert Fung)访问伦敦、汉堡和巴塞隆拿去视察海外的湖滨计划,均在事后得到董事会批准。   
   
振兴湖滨计划原是多伦多策划争取2008年夏季奥运会主办权的一部分,在2001年正式推出。计划包括清理当河口、扩建联合车站、及延长道路。
   
去年9月,振兴多伦多湖滨区公司付出1,225万元向Torstar Corp.收购未开发的湖滨物业。
   
联邦政府承诺在2008年前分担与省、市政府同等的开发经费—即是各自付出5亿元。迄今,公司只收到联邦政府拨款5,430万元,合计10%左右。
                                                                                                                     

这间非牟利公司共有21名全职雇员,负责监督的联邦事务部则有11名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