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邮诈骗案手法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陈先生在互联网络上出租房间,却招来骗徒,手法是骗徒刻意寄出比原定租金为高的美金本票;然后,多次催促陈先生退回多出来的款项。
自问平日处事尚算谨慎的陈生本已有所警惕,坚持要等银行确认本票真伪,才给予退款,却因与银行间在沟通上出现问题,最终成为诈骗案受害人,无辜损失逾2,000元。
事后陈生向银行追讨,却不得要领,指证明本票的真实性是陈生的责任。
市民到银行存入支票,本票可能早就习以为常,却未必了解银行处理支票手法,与自己所承担的风险.而陈先生的遭遇显示出,银行客户了解自己责任所在,对保护自己的权益十分重要。
儿子在滑铁卢大学供读的陈先生,去年中因儿子于暑假期间往大学校园以外的地方实习4个月,为免他原来在大学附近租住的房间丢空,儿子遂在学校告示网页上招租,租赁期由5月至8月,月租为295元,4个月合共1,180元。
收美金本票遭诈骗
在4月底至5月初期间,陈先生的儿子收到一个来自尼日利亚,名叫塞缪尔(Adelake Samuel)的男子所发出的电邮,指自己的女儿计划到滑铁卢升学,希望租住他的房间。约半个月后,对方更寄来一张由美国WalMart Financial Services发出,于美国缅因州WF National Bank兑现的2,750元(美金)本票(money order)。
据当时兑换率计算,本票折合加币为2,986.5元,比原定所需的1,180元租金多出1806.5元。
「那时我都有少少奇怪,但就没联想到诈骗案,以为对方误会我们将房间出租1年,又或他们不了解加拿大情况,所以还特地用电邮向对方解释。」陈先生说。
5月27日,陈先生便拿吁本票到士刁路(
)夹404号公路的加拿大丰业银行(The Bank of Nova Scotia),向职员查询,如何核实(verify)本票真伪,对方当时表示:「由于该张是美金本票,故要将票put on hold 20个工作日(后改称30日),张票才能clear」。
陈生初时不以为意,但紧接下来的个多月(5月31日至6月6日),事件开始变得不寻常。塞缪尔三番四次寄来电邮,托词为女儿买机票到加国,向陈先生「商借」1,400元美金。但陈先生每次都以银行未确定本票真伪为由,拒绝对方。
直至7月14日,陈先生终于收到他所入票的同一间银行分行职员来电表示:「(本票)等待期已过,款项可供使用(Hold is released, fund is avaliable)。」
因为收到本票后,塞缪尔多次催促退还多出来的款项,陈先生在心理上一直都希望待银行成功过户后,便尽快将钱退回对方,好让事情尽快解决。因此,当他接到银行通知,表示款项可供使用,便于7月19日用电邮回覆对方。
当晚,对方亦立即回电邮,指其女儿因交通意外,加上获当地另一间大学取录,故决定不来加拿大,坚持陈先生透过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将1,997.5加元(将原本款额减去3个月租金及104元手续费)退回。
陈先生于是在7月24日,透过西联汇款其中一间代理Money Mart,将2,000元加币(另付104元手续费)汇给对方。由陈先生存入本票至取得银行通知,再到将款项汇出,前后足有41个工作天,比银行原先所说需要的30天足足多了11天。
本票曾被人做手脚
怎料,就在陈先生退款翌日(即25日),竟然收到丰业银行来电表示,该张本票被人做过手脚(altered item),所以作废,银行并已马上从他的户口扣回3,184.5元,消息令陈生感到非常愕然。而他亦马上报警备案。
「当我第一天收到对方的本票时,已有少少疑心,所以一直坚持银行确认本票,才将钱退回对方。」陈先生说。
他承认,由始至终,没有向职员查询本票on hold及clear是甚么意思,但对方既然表示本票已放行,钱亦供使用,自然假设本票是属真,而银行亦已取得款项。
「手续既然完成,疑心自然消除,笔钱本『属』于对方(Samuel)的,按照他的意思将钱退给他也很正常。」陈先生说。
因此,他认为今次事件让骗徒有机可乘,银行是责无旁贷。事后,他先后跟存入本票的银行分行经理及客户关系经理,以至该银行专门处理投诉的调查员(ombudsman)交涉,希望银行负上责任,赔偿他的损失,但都不得要领。
原来根据银行规定,本票在等待期30日后,便会自动放行,但若本票出现问题,银行仍有权撤销本票所存入的款项。但令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何银行当初致电给他,表示本票已放行时,全无提及过银行有此权利;否则,结果可能不一样。
放行非证本票真伪
「如果当时银行职员清楚指出,本票放行并不代表验证本票的真伪,又或表明银行仍随时有权将钱取回,我(被骗)都心甘命抵,因为明知故犯!」陈先生说。
而且银行在没知会陈生的情况下,便从他的户口扣回本票存入的款项,后果是陈生在不知情下,开出其他支票时,分分钟会被弹票而损害个人信贷纪录。
另一个更让他气结的是,事发后,他在一名朋友建议,随意地用互联网搜索器查找有关发出假票的WalMart Financial Services及WF National Bank资料时,结果才几秒的时间,便发现美国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早在2003年便发出警告,指前者签发伪造支票。但丰业银行竟花了个多月的时间,才证明该本票有问题。
而货币兑换率的差价更加重陈先生的损失,当银行发现本票为伪造,要从陈生户口扣回同等数目的美金时,却又根据当天的汇价在他户口扣除了3,184.5元加币,而非当天他存入本票时兑换的2,986.5元加币,令他蒙受了198元差价损失。他要求银行赔偿2,302元(2104元加198元)的损失。
事后,陈生亦质询过银行有关问题,但对方坚持,顾客有责任清楚了解银行细则,相反职员则没责任解释银行任何一项细节。他觉得银行提供的资讯有误导成分,解释亦不合理。
在争取银行赔偿方面,陈先生表示已打定输数,却希望借报道来警惕公众。
本报曾向丰业银行查询,当时为何银行职员事前没向陈生解释银行的权利与客户要承担的风险。
客户要知银行规则
银行发言人科恩尼(Joe Konecny)却以不了解当时双方对话为由,拒绝回答,对其他问题亦一律以每名客户在开设户口时,银行给予客户的银行日常事务手册(Day-to-Day Companion Booklet)已清楚列明银行运作细则作回应。
手册上列出,任何支票若发现无效,即使本票已经放行(hold is released),客户不但要为此负责,而支票兑换价差额所造成的损失,同样要由客户自己承担。
他又很公关地引用银行调查员回覆陈生信件指,银行承认陈生是诈骗案中的受害人;不过,存款者有责任确定他们交由银行处理的交易是合法的。
记者参考加拿大皇家银行官方网页资料时发现,支票即使被结算,但这并不代表支票有效无误。虽然银行的等待政策(Hold Policy),原意是希望能让银行有足够时间查证,开发支票的户口是否有足够资金兑现,目的是保障存款人免被诈骗而蒙受损失;可是等待期已过,亦不能保证支票不会出现其他问题而被退回。
正由于市民须对自己所存入的支票负全责,懂如何分辨支票真伪便十分重要。其中窍门如下:
·开支票的人是否自己所熟悉的,过去对方曾否开出有问题的支票;
·与对方是否只进行一次过交易;
·支票上的金额是否比原来要付出的帐目高;
·阁下是否代表其他人存入该笔款;
·阁下是否可安心与对方进行交易;
·阁下是否被要求要将部分存款电汇予陌生人。
资料来源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