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房地产调控三驾马车 征收不动产税或成重拳

12月28日,北京。一场小雪,使这座已经习惯了“暖冬”的城市感受到了一丝冬日寒意。此时此刻的中国地产行业,正淹没在“拐点论”的争议之中。

    
这一天,“全国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举行。会上透露出的信息表明:调控仍将进行,而继续延展的住房保障、继续深入的整顿以及加速推进的信贷财税政策,将构成新一年度调控的“三驾马车”。

    
延展保障

    
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士告诉记者,“坚持保障生存性需要、支持自住性需要、引导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将成为2008年房地产调控的基本原则,在这一主旨之下,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仍将成为2008年的首要重点。

什么是物业税?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这一决策来源于住房保障形势依旧严峻的现实。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应纳入廉租房“应保尽保”范畴的家庭在1000万户左右,而根据建设部掌握的情况,截止到2007年10月底,纳入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为6.8万户,占总量的5.5%。

    
与此对照,建设部提出的要求和目标是,到2008年底,要完成这部分人群和家庭的“全覆盖”,足见任务之艰巨。

    
为了强化落实工作,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目前已经进入试运转阶段。消息人士透露,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副司长侯淅民已开始全面负责住房保障司的工作。同时,下设机构设置也已确定,总共包括三个处室:住房保障处、公积金管理处以及综合信息处。届时,该部门将负责地方政府定期报备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汇总与审核工作,以确保落实。

    
在本次会议上,汪光焘还特别强调了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并要求建设部以及各地方政府、建设系统,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就解决上述人群住房问题,汪光焘在部署工作时提出了两种思路,一是限价商品房、二是鼓励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整顿市场

    
记者了解到,2007年建设部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在会议上,建设部通报了“已经结束”的专项整治行动,不过,在这份名单中,2007年4月启动的“八部委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行动”并不在其列,这意味着,明年这项整顿工作将继续进行。

    
建设部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了这一信息。“会议上,汪光焘部长强调了明年还要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整顿工作。”他说,记者同时还了解到,中纪委、监察部派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也在会议的讲话中特别强调了这项工作。

    
汪光焘在总结时,特别强调了市场中存在的不规范交易行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加快了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藉此,市场交易秩序的整顿已经与稳定房价的“大政方针”联系起来。

   
记者了解到,在2008年的市场秩序整顿中,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推涨房价的行为将被严格查处,而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合同欺诈以及市场参与者与开发商联手串谋垄断房源的行为,都在“严打”之列。

    
此外,一项专门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专项检查,也将在2008年全面展开。姚兵表示,目前建设部正在拟定专项检查和整顿的方案,其中既包括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也包括市场中是否存在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据了解,在会议的讲话中,姚兵特别强调了近两年以来各地查处的住房公积金引发的腐败问题,并把这项工作上升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

    
税制重拳

    
税收政策将是2008年楼市调控不可或缺的手段。汪光焘在讲话中强调,要实现“引导住房消费需求”目标,必须“合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这一表态被市场人士视为物业税试点即将推进的信号。

    
实际上,此前建设部多次与财政部、国税总局沟通,寻求能够加速推进物业税“空转变实转”的进度,不过,受制于诸多技术原因的制约,这项工作目前并无突破性进展。

    
而今年的局面似乎有所不同,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财政部、国税总局已经决定在2008年推进财产税的改革问题,而国税总局局长肖捷已经表示,财产税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不动产,对于以不动产为核心的物业税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重磅消息。

   
 迄今为止,物业税是否将采用外界风传的“累进税制”问题,有关部门并无明确表态。按照这种税制,假设一套房产征收1%的物业税,那么拥有5套房产的持有人可能会被要求缴纳5%的物业税。

    
显然,如果以类似的方式提高房产持有环节的成本,对于“投资、投机性需求”具有巨大的杀伤力。

    
在12月28日的会议上,汪光焘部署了在2008年开展“全国居民住房情况普查”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唯一目的,是摸清中国居民的住房情况。

    
“试点开征物业税不会早于明年下半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向记者表示,他认为,由于中国城镇房屋产权相对比较复杂,从而导致房屋权属的基本情况不能确定,这是目前最大的障碍。而目前,这一障碍正在有望消除。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