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统一销售税(HST)

立法背景

省政府已经立法通过将已有的8%省销售税(PST)5%联邦销售税(GST)两税合一,从而产生13%的统一销售税(HST)

  1. 统一销售税HST将于201071日正式生效。

  2. HST不适用于二手房销售价格。

  3. HST适用于搬屋费用,律师费,验房费和房地产经纪佣金。

  4. HST适用于新屋的购买。省府提议$400,000以下的新屋购买将可享受75%的省销售税退税。也就是说,平均而言,相比现行政策将不会产生多余的税金。

新屋交接规定

  1. 一般而言,2009618日前签订的新屋买卖合约不受该项新税法约束。即便所有权更换和入住时间在20107月一日之后发生。

  2. 新税项同样不适用于2009618日前签订的新屋买卖合约,但在201071日已完成所有权更换和入住的房屋。

  3. 上述和购房相关的服务费用如果在201071日前完成90%或以上的话,HST将不适用。

  4. 需要留意的重要时间点是:

Ø  20091015日前发生的交易HST一般不会适用。

Ø  20091015日到2010430日期间,还没有实现的原材料GST/PST退税抵扣额需要商家自行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