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也不想理睬,有地方申訴嗎? [2004-11-27]

问题原文

 

Dear Mr. Yuan:

拜讀網頁,獲益良多.有一問題請教,請不吝賜言:

買房住入後一,二星期,發現淋浴間沖水十五分後有水自牆腳滲濕(粉牆原本已有水痕,木板且有萎縮略腐狀.)電經紀人後來過兩個師父,其中一位說可能需打掉內部瓷磚修漏.不過回去後均無下文,問題:

 

我知道房屋檢驗時不可能把每個浴室放水十五分鐘測漏.這也不是結構性重大問題,不過花費料將不少.此時漏水究竟是誰的責任?經紀人在此事上當有什麼責任或義務?若不是買主的責任,經紀人也不想理睬,有地方申訴嗎?

 

麻煩您,謝謝.

Stephen Chu

 

答复如下

 

Dear Stephen,

 

首先十分感谢你的来信以及支持。

 

本人对你在来信提及的遭遇深表同情。作为一个专业有责任心的房地产经纪,在为一位客户服务的那天起,就要全心全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努力保护客户的利益,预防和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本人不便评论这件不愉快事情的责任归属何方,但如果当初每个专业人士都能认真负责,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或许结局不应该是这样。

 

据信上所述,由于你是入住后才发现问题,表面上是你自己的责任(吸取教训)。但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的话,你可以通过小钱债法庭向业主和验房师追讨,最后胜诉与否由法官裁定。经纪人表面看没什么责任,而实际上一个好的经纪应该是同时肩负职业道德和义务。如果是我的话,遇到问题决不会回避,相反,会积极协助当事人把问题彻底解决,这样不但帮助了有需要的人,而且还会赢得更好的口碑,如此两全其美的事,多做也无妨。

 

最后,真诚地希望你早日把不愉快事情处理好,好好享受置业安居的乐趣。今后如有任何的咨询,欢迎随时来信。

 

祝安居乐业!

 

老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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