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西南部一名因醉酒驾驶被控的男子,遭法庭判处最严厉的刑罚。
安省瓦福特(Watford,Ontario)居民哈特(Charly Hart)在萨尼亚(Sarnia)法庭被判入狱6年。哈特有35年醉酒驾驶的记录,差不多60次违反交通条例罪名成立,其中39次涉及醉
酒驾驶及有关罪名。
【母亲反对醉酒驾驶组织】(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 简称MADD)行政总监穆雷(Andrew Murie)说,这是加拿大法庭首次对醉酒驾驶但没有导致死伤的被告判最高刑罚。助理检察官科斯达(Diane Foster)同意此说,她说哈特是宣传『预防式监禁』的模特儿。
哈特於1969年首次被裁定醉酒驾驶罪名成立。他因为1990年触犯法律被判4年徒刑1971年,他因涉及酒後危险驾驶,在萨尼亚发生交通意外,导致1人死亡,控罪成立。 今年2月12日,哈特到萨尼亚一间啤酒零售店买酒,店员因他已经醉酒!,故此拒绝卖酒给他,随後店员通知休班警员。该名警员驾车跟踪他到另一间啤酒店,加以拘捕。
警方後来发现哈特用惩教部的身份证,虚报出生日期领驾驶执照。根据该执照警方没法查出他曾经有醉酒驾驶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