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经纪最怕大麻屋陷阱

指责省府及警方不愿提供资料地产经纪最怕大麻屋陷阱。

 

很多华人地产经纪日前在多伦多地产局(Toronto Real Estae Board)的周年大会上,谴责安省政府及警方不愿意提供有关在大多市及邻近地区破获的大麻屋资料,使他们成为买屋者与出售者中的夹心层,导致他们时常有被顾客民事诉讼的危险。

 

多伦多地产局邀请了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服务助理副厅长雅莲(Assistant Deputy Minister of Community Safety & Correctional Services Noreen Alleyne),犯罪及危机顾问公司主席马达斯(Chris Mathers),多伦多警队讹骗组夏理斯参事督察(Detective Staff Inspector Stephen Harris)和约克区警队基拿探长(Det. Fred S. Kerr)出席大会,与会员讨论对付讹骗问题。

 

大多数与会地产局会员都关注按揭讹骗,误售大麻屋的问题,他们指责在房屋买卖时, 为免代客误购大麻屋,于是向警方要求查询有关某一间屋是否曾经是大麻屋时,警方从来都拒绝透露任何资料。因此他们偶一不慎就有可能出售了一家大麻屋给其顾客,事后导致买家及其代表律师以民事诉讼方式向他们索偿。

 

举报大麻屋恐遭报复亦有地产经纪发言表示,他们在代客买屋去睇楼时,发现有一些房屋中的租客正在经营大麻屋,而法例规定他们要报告警方,但当时那些毒贩租客又恐吓他们要少管闲事,在两难之下不知如何处理,因为在技术上如果他们知情不报,可能被检控及除牌,但如实报警又恐怕危及其家人及自己的安全。

 

夏理斯参事督察回应说,其实他们并不需要害怕,他们报警之后,警方不会于翌日就出动扫荡,警方会先作监视及调查一段时间后,才会向法庭申请手令入屋搜查。所以毒贩并不会想到是那些人举报,而警方很少收到有地产经纪因为举报大麻屋后,被毒贩报复的案件。同时如果他们真的害怕,可以利用灭罪热线匿名举报。

 

约克区警队基拿探又称,约克区警察总长乐巴治(Chief of Police Armand La Barge)基于隐私条例,不容许警队向外透露大麻屋的地址。但他们在破获大麻屋后,就会通知市府卫生署,他们会要求屋主清理,然后再派员到屋内检查,认为该屋内的环境无害才会准许再有人入住。

经纪促修例申报大麻屋 一名地产经纪指出,纽约州和加州的法例是规定屋主在出售时要向买主申报此屋曾是大麻屋,而安省则是要由买主自己去查,变相为地产经纪设立了一个陷阱,所以安省政府 一定要修改现时的法例。

 

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服务助理副厅长雅莲回应,安省己经开始立法修改有关大麻屋资料,按揭讹骗和盗用他人房地产业权再售的法例。上月,省府通过一项新法,给警方、市镇及电力供应商更大的权力,来打击大麻种植屋。省府正在考虑将被用作制毒的房屋整理成一个中央数据库,以便潜在买家可以事先查阅了解。 犯罪及危机顾问公司主席马达斯表示,其实个人亦有很多方法查出一间房□是否曾是大麻屋,例如到该屋附近与邻居谈话查询,向法庭申请有没有就该地址发出过搜查令,甚 至可以上谷歌搜查站查询。目前正在士嘉堡区参加市议员选举的华人地产经纪程锦荣昨日表示,多伦多地产局规定地产经纪要向其顾客申报其出售的房□是否曾经是大麻屋,但政府在这方面又没有任何资料支持他们,所以他认为对地产经纪是十分不公平的。他又称,多伦多地产局己经在研究去改变现时法例,但拟定条文需要一定时间。他自己曾经有过很多经验发现其客人要购买的房子曾经是大麻屋,他通常是建议其顾客不要买。甚至有一间是市府卫生署证明已经清理,适合住客居住的,买主亦不介意,他亦建议顾客不要买,因为在几年或一段时候他要将房屋出售时,又要面对是否申报问题,到时可能更烦。 立法保护业权被盗安省社区及惩教服务厅长昆特(Monte Kwinter)提醒在场的约2,000名房产经纪,应该加倍留心房产骗局。昆特从政前,曾开过一间商业地产公司。他指出,省府今秋打算推出的立法,将保护安省业主业权被盗。拟推出的措施包括,加大对行骗者的罚款,从目前的1,000元提高到最高5万元。 就有关按揭诈骗问题发言的夏理斯参事督察则表示,地产经纪应该遵照一些基本的要求,包括留一份买家身份证件副本,非常重要。即使证件是假的,至少还有罪犯的照片。

 

(星岛日报加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