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公布新房地产增值税

      内地国税总局昨发布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受消息影响,房地产股下挫。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以扭转目前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房地产业内表示,房地产企业大多项目的开发成本将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具体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增值额占扣除金额50%100%,税率40%;增值额占比100%200%,税率50%;增值额占比200%以上,税率为60%

      内地公布通知,在三种情况下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当中包括取得销售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项目,另外两种情_包括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该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比例在85%,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纳税人申请注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通知将在21日开始执行。

      富力地产(2777)7.7%,新报15.9元;世茂房地产(0813)7.7%,新报12.8元;合生创展(0754)6.1%,新报20.1元。中国海外(0688)5.7%,新报9.18元。

      资料来源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