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民治梅龙路一楼盘的近百名业主,不满仍未入伙楼盘售价暴跌,二期住宅售价较三期相差5000元(平方米),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或全额退款。有律师指业主的要求不合法。
前天上午近百名业主涌进售楼部,要求开发商赔偿住宅差价。据悉,该楼盘共有三期,开发商去年推出第二期住宅,当时平均售价每平方米1.6万元,但是今年2月推出第三期,平均售价已掉了近三成,降至1.1万元且送精美装修,故购买二期的业主感到异常愤怒。
部分业主称,当初主要是相信楼盘有升值的潜力所以才选择购买,不料购房未到一年且尚未入伙,住宅的售价已经下跌5000元,故希望开发商能够赔偿差价,甚至有业主不满楼价跌得太快要求全额退款。
该楼盘的负责人解释,三期住宅的售价是根据目前市场的整体形势而制订的,并非公司故意降低房价,故公司拒绝对二期业主做出任何赔偿。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指出,如果因为市场原因导致房价下跌,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