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倡150万以上豪宅多付地税

随着多伦多市市值逾200万元房屋逐渐增加,怀雅逊大学教授建议,市内豪宅业主有义务较一般房价业主,缴交更多百分比地税,认为这才符合税务原则与对屋价较低业主公平,同时也助在未来数年将有庞大铺桥整路支出的市府,有足够财政资源应付相关开支。


怀雅逊大学政治及公共行政学系教授詹米亚泰斯基(Myer Siemiatycki)指出,多市价值超过150万元房屋业主,情理上应支付更高百分比地税。


詹米亚泰斯基认为,多市居於士嘉堡一些较旧式与平价房屋家庭,与居住传统豪宅区如Bridle Path及Forest Hill等地段、年薪较高的富户居民,若缴付相同地税率,是对收入相对较低家庭不公平。


他直指有能力居住在逾百万豪宅的富户家庭,缴付更高比率地税是理所当然之事,而且多市市府现今正需要开源,以应付未来修补嘉甸拿公路(Gardiner Expressway)及市内其余道路支出,他相信此建议能增加市府收入。


  加剧贫富不均
詹米亚泰斯基教授续指,市内不论是富有家庭抑或是贫穷家庭,支付同样比率地税,意味贫穷家庭支付地税金额,所占的家庭支出比例较较富有家庭的支出比例要高,违反了本国税务必须真正反映家庭入息生产原则,令贫富不均更形严重。


他形容加国税务入息愈高者支付税项愈高;然而各城市的地税规范是来自省府赋予之权力,故现在两级政府应检讨地税规例。


詹米亚泰斯基认为何谓价值高豪宅,是需要各方面讨论达取共识,他举例指若将界线定於70万元房屋,若房屋估值为80万元,其多出的10万元则应支付高比率地税;如果该家庭拥有之房屋市值逾150万,则应该支付更高比率地税款项,情况正如本国纳税人支付联邦入息税时的计算方法。


他认为改变现时地税计算方式,才可令多市有足够财力,应付维修贾丁纳公路等,以及兴建更多廉租房屋供贫穷家庭入住。

 

(来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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